國家醫保局最新部署:與企業直接結算
近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就提升完善醫藥集中采購平臺功能、支持服務醫藥價格改革與管理作出工作部署。
國家醫保局指出,要更好支撐集中帶量采購,支持常態化制度化開展集中帶量采購工作,為鞏固集中帶量采購改革提供技術支持。拓寬平臺覆蓋范圍,擴大采購主體覆蓋全部公立醫療機構。
強化醫藥價格監測,完善監測體系,擴大監測范圍和內容,加強醫藥價格監測能力建設,推廣監測信息數據應用。建立協同聯動機制,提升平臺間價格、信用評價、供應等數據聯通共享水平,推進形成全國統一開放的集中采購市場。
國家醫保局還就強化交易服務支撐、完善貨款結算方式、加強監測監管能力、提升整體服務水平、完善配套措施等方面提出多項舉措。
在全國創建一批功能完善、運轉高效、服務便捷、社會滿意的醫藥集中采購示范平臺,總結形成可推廣可復制的典型經驗。
到“十四五”末期,全面建成以業務標準化、管理規范化、服務專業化為核心的醫藥集中采購經辦制度體系,集中采購平臺運行更加有序、便捷、高效,醫藥價格治理水平和集中采購專業服務水平顯著提升。
分散到統一,全國大聯動
隨著全國醫藥集中采購平臺的搭建和完善,招標、采購、交易、結算、監督等工作正呈現一體化趨勢,區域性、全國性聯盟采購機制逐步建立。
日前,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秘書長兼醫保專委會常務副主任嚴娟在接受中國醫療保險采訪時表示,目前,各省編碼映射、測試運行工作基本完成,貫標驗收工作有序推進。
醫療保障信息平臺為國家和省一體化建設、兩級部署。依需要可以實現創新醫療器械產品國家(或省級)招標平臺的功能。
國家平臺包括醫保智能監管子系統、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宏觀決策大數據應用子系統等在內的公共服務、經辦管理、智能監管、分析決策四大類14個業務子系統,通過大數據精算分析技術,助力提升醫保各項政策科學決策和基金精細化管理,全面支撐提高全國醫保標準化、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
目前,國家在耗材醫保準入、耗材目錄、通用名管理、支付標準等方面都將建立統一管理制度,逐步實現全國聯動的耗材招采、配送、監管,滿足統一編碼、統一模式、統一監管、屬地管理。
業內人士分析,全國平臺不是要取代現有各省級招標平臺,而是形成有架構、有分支的招標系統,國家局可以對采購金額、數量、頻率等行為進行監測預警上。
最終結果上,可以達到督查平臺聯動數據、醫療機構款項周期、生產經營配送等方面。在價格變動上,可以控制相關區域的價格指數,設定閾值。
在新醫保信息平臺正式運行之下,招采、生產、配送、監管、回款等環節將實現全國統一的管理和監督,藥械行業全鏈條由分散走向統一,灰色地帶和行業壁壘被進一步遏制和打破。
推進醫保與企業直接結算
為解決集采中企業回款問題,國家和地方已多次發布指令向醫療機構施加壓力,包括規定預付比例、建立預警機制等,但不少醫療機構仍然因為資金周轉或基建問題無法及時回款。解決回款問題亟需一個更高效的貨款支付方式,而醫保直接結算就是國家目前探索出來的方向。
2021年9月發布的《“十四五”全民醫療保障規劃》中明確提到,強化對集中采購機構的統一指導,規范地方開展集中帶量采購,形成國家、省級、跨地區聯盟采購相互配合、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建立以醫保支付為基礎,招標、采購、交易、結算、監督一體化的省級集中采購平臺。
推進并規范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完善醫保支付標準與集中采購價格協同機制。完善與集中帶量采購相配套的激勵約束機制,落實醫保資金結余留用政策,推動集中帶量采購成為公立醫療機構醫藥采購的主導模式,鼓勵社會辦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參與集中帶量采購。
8月,山東省醫療保障局、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四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印發醫保定點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貨款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實施方案的通知》。
提出2021年9月底前,建立全省統一的藥械結算監管平臺,實現監管平臺與省藥械集中采購平臺,完成帶量采購藥品耗材醫保基金直接結算、非帶量采購藥品耗材醫療機構與醫藥企業自行結算在線監測功能開發。
在2021年年底前,依托監管平臺先行開展國家和山東省組織集中帶量采購藥品耗材貨款直接結算工作。逐步推進醫療機構與醫藥企業自行結算在線監測,2025年全面推行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工作。
參加直接結算的品種范圍包括:全省各級醫保定點公立醫療機構實際采購的國家、省級集中帶量采購藥品和醫用耗材中選品種。
醫保經辦機構使用銀行企業網銀進行藥品耗材貨款的直接結算,實現直接結算工作全程監管醫保經辦機構在合作銀行開設一個藥品耗材貨款資金結算賬戶用于接收醫療機構繳納藥品耗材貨款等相關款項,不得將醫保基金違規轉入該資金賬戶;結算賬戶資金收到醫療機構繳款后應于2個工作日內劃轉醫保基金支出戶。
要求建立醫保基金直接結算監管制度。全省統一確定監管平臺合作銀行,合作銀行與監管平臺對接,實現在線支付。醫藥企業使用其在合作銀行開立的結算賬戶、收款商戶接收藥品耗材結算貨款(含直接結算和自行結算)。
7月,河北省醫保局等八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開展河北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實施方案》。
在醫保基金總額預算管理基礎上開展結算,建立集中帶量采購預付機制,合同簽訂后,醫保基金按年度約定采購金額的50%預付醫療機構,作為醫療機構向企業支付產品采購款的周轉金,專款專用,降低中選企業交易成本。
按照醫療機構采購進度,從醫療機構申請撥付的醫療費用中按季沖抵預付金,直至全部收回。醫療機構應按采購合同與企業及時結清貨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
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時支付產品貨款的醫療機構,按照政策規定給予預警,預警后5個工作日內仍不回款的,暫緩撥付該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費用。推進醫保基金與企業直接結算。
隨著醫保與企業直接結算的推行,醫院在回款問題上的主導權被削弱,醫藥資金流向將更高效直接,行業生態面臨全方位變革。
(來源:藥智網)